● 病理檢查
台灣乳癌的發生率逐年增加,自民國94年起,乳癌已經是國內婦女同胞的頭號癌症,且其發生率仍在持續增加。由於乳癌是無法預防的, 因此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是降低乳癌併發症及死亡率最重要的方法。乳癌治療仍以手術切除為主要的治療方法,為了有效殺死體內可能殘存的腫瘤細胞,降低腫瘤的 復發率。現在都會在手術切除後再加上放射治療、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或是標靶治療等,以延長病人存活期,甚至可能治癒腫瘤。
選擇手術後治療的方式主要是依據手術檢體的病理檢查報告。一個完整的乳癌標本病理報告,需包括有手術的方式,腫瘤的型態(Type), 腫瘤的大小(Size),腫瘤的級別(Grade),有無淋巴管或血管的侵犯(Lymphovascular invasion),淋巴轉移的情形(Lymph node status) 以及病理分期(Stage)。除此之外,所有乳癌切除的病理組織還需做雌性激素受體(ER),黃體激素受體(PR)以及Her-2表面抗原的染色,以提供臨床醫師 治療乳癌的依據。
以下就簡單介紹乳癌術後治療的病理依據:
一、手術的方式:
基本上所有接受乳房局部切除(partial mastectomy)的乳癌病人,都必須在手術後加做全乳房照射治療。而接受
全乳房切除術的病人不需做放射治療,但是若腫瘤太大(> 5 cm),淋巴轉移數目太多(> 4顆)或是腫瘤無法確定切除乾淨時,仍應該於接受全乳房切除術後給予
胸壁及局部淋巴線照射治療。
二、腫瘤的型態(Type)與大小(Size):
一般而言,原位癌(零期)(pTis)即侵襲性乳癌的範圍小於0.5公分且無淋巴腺轉移
(pT1aN0)的病人,或是屬於低惡性度的tubular或colloid等腫瘤型態且無腋下淋巴轉移者,可以不接受化學治療。其他的侵襲性乳癌,理論上都應該接受化學治療。
三、腫瘤的級別(Grade):
愈高惡性度的乳癌要考慮使用較強的化學治療藥物。
四、淋巴管或血管的侵犯(lymphovascular invasion):
有淋巴管或血管的侵犯的腫瘤,很有可能已經發生淋巴轉移甚至是遠處轉移,
都應該追加照射治療和化學治療。
五、淋巴轉移的情形(Lymph node status):
只要是病理檢查確定有淋巴轉移的病人都需追加術後化學治療。
六、ER/PR染色:
所有乳癌細胞ER/PR染色呈陽性的病人,不論是原位癌或是侵襲癌都建議給予術後的荷爾蒙治療以降低復發率。原則上乳癌細胞
ER/PR呈現陽性比率愈高的對賀爾蒙治療的效果也愈好;即使陽性的細胞僅佔腫瘤細胞的百分之一,也對賀爾蒙治療有一定的反應。所以台灣病理學會要求全國病理醫師
需於病理報告上記載腫瘤細胞ER/PR陽性的比率,以供臨床治療醫師的參考。若是ER/PR染色結果呈現陰性,則對荷爾蒙治療是無效的。
七、Her-2染色:
上個世紀末,乳癌的治療有了嶄新的發展,就是標靶藥物的引進。科學家研究發現,有些乳癌細胞表面會有HER2的過度表現,
於是科學家研發出一種針對HER2 的抗體能有效殺死腫瘤細胞,這就是 《抗HER2標靶》。由於《抗HER2標靶》這種藥物只攻擊有HER2表現的腫瘤細胞,對正常細胞的
傷害較少。因此比傳統化學治療,更安全有效。同時這些會表現HER2的乳癌往往是那些ER/PR 染色結果呈現陰性,無法用荷爾蒙治療的病人。
因此對於這些乳癌病人是一大福音。但是,這種針對癌細胞HER2的標靶治療,必須是乳癌細胞有HER2基因過多,或細胞膜上有HER2的過度表現為 前提。若乳癌細胞沒有HER2的過度表現,不但無效,反而增加藥物毒性副作用。而且,此藥極為昂貴,健保審核嚴格。因此謹慎篩選出可能有效的病人接受本類藥品的治療, 是病理醫師的責任。
現行台灣病理學會建議的方法是,先用簡單而且便宜的免疫組織化學染色(IHC)篩選。根據腫瘤細胞膜上之HER2接受器染色強弱及其佔乳癌細胞比例 加以分級(0-3+)。若腫瘤細胞呈3+則標靶治療會有效;反之若腫瘤細胞染色結果是0或1+,則對標靶治療無效。至於2+的乳癌是屬於免疫組織化學染色無法確定的族群, 需要進一步用更精確但是較貴的螢光原位雜交染色法(FISH)來確定腫瘤細胞是否適合使用標靶藥物。原則上只要是經由IHC或是FISH檢查確定腫瘤細胞的HER2標靶 接受體為陽性的病患,且腫瘤侵犯範圍超過0.5公分以上或是腫瘤有淋巴腺轉移的乳癌患者,都可以接受《抗HER2標靶》藥物的治療。
大部分的乳癌術後治療方式是根據以上的原則。但是實際上的治療方法,尤其是選用不同的化學治療藥物,照射的劑量等,還是要靠臨床醫師考量每個 病人的年齡,治療的反應和身體狀況去做最適當的決定。因此積極配合醫師,接受完整治療才是克服乳癌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