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是新冠肺炎(COVID-19)容易轉重症的高危險群,治癌專家醫師,都建議癌友只要開放施打新冠疫苗,盡快預約,唯獨正在做化學治療的病人,先不要接種。
全台灣已進入新冠肺炎社區感染,看著每日死亡案例,癌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總是榜上有名,可說是病毒最愛欺負的族群。癌症病人該去接種疫苗嗎?
「要,而且建議打。」專家醫師異口同聲建議癌症病人應該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美國癌症協會(ACS)指出,年紀超過12歲,只要過去接種其他疫苗沒有發生過嚴重過敏反應,都應該接種COVID-19疫苗,包括癌症病人。
目前疫情緊張,台灣的COVID-19疫苗數量稀缺,依據疾病管制署訂的「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癌症病人排在施打第7順位,屬於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的族群,醫師建議一旦公告開放施打,盡快去預約。
治療肺癌經驗豐富的醫師引述美國胸腔醫學會指引表示,穩定追蹤的肺癌病人,開完刀的、正在做標靶藥物、放射線治療、免疫藥物的肺癌病人,都可以打新冠疫苗。
只有正在打化學治療的先不要打疫苗。因為肺癌的化學治療處方每個病人都不一樣,有的要搭配其他治療;有的間隔時間不同例如每隔1週、隔2週、隔3週打一次,化療藥物會造成病人的白血球減少,抵抗力較差,也可能影響疫苗效果。
如果病人是在化療前、或者做完化學治療之後7~10天,血液檢查數值正常,就可去接種疫苗。台灣剛開放施打新冠疫苗時,有個病人就是肺癌開完刀,開始化療的前2週先去接種新冠疫苗,然後再繼續治療。
鼓勵乳癌病友應該去打新冠疫苗,並要切記選擇沒有開刀(非手術側)、沒有做治療的手臂接種疫苗。
醫護人員在施打疫苗時,一般會請你伸出非慣用手,乳癌病人切記,疫苗不可以打在已經接受或者準備要做腋下淋巴手術和放射線治療的手臂,選「健側」、也就是健康乳房那一側的手臂接種,避免淋巴結腫大影響影像判斷,或是淋巴水腫情形。
(圖片來源 / 鄭伃書醫師提供)
如果正在做標靶治療、免疫治療和放射線治療,它們和疫苗之間沒有交互作用,可以接種。有文獻建議免疫治療和疫苗不要排在同一天施打。至於正在做化療的乳癌病友應該選免疫力最好的時機打。
因為化學治療後1~2週,身體處於免疫力低下的時候,這時機施打疫苗,不會因此得到新冠肺炎,但是抗體生成效果不好。為了讓疫苗發揮效能,建議選「血球檢驗正常」的時機接種,通常是在化療前後 1~2週。
此外,荷爾蒙接受體陽性轉移性乳癌,如果有使用愛乳適、擊癌利、捷癌寧,屬於CDK 4/6 抑制劑,會影響血球數量,建議癌友比照化療建議,選「血球檢驗正常」時去打疫苗。
曾有乳癌病人之前去打新冠疫苗,現場醫護人員告知因為有服用荷爾蒙藥物治療的人不能打,容易血栓。如果要打,必須停藥4週,才能打第一劑,但是服用泰莫西芬9年,這樣停藥一段時間風險會很大嗎?
為此,特地詢問疫苗藥廠和相關研究,回覆病人:「乳癌病人使用荷爾蒙治療不需要停藥,可以接種疫苗。」至於血栓不良反應的作用機轉是免疫系統產生抗體,導致血小板低下,和荷爾蒙治療不會互相影響。
也有特別說明,乳癌病友做的是「抗」荷爾蒙治療,無論口服或注都是為了阻斷雌激素或減少雌激素生成去刺激癌細胞,所以不屬於 AZ 疫苗警示上的荷爾蒙治療。但引述美國臨床腫瘤醫學會(ASCO)建議,癌症患者接受疫苗的效益大於風險。
COVID-19疫苗已證實可大幅降低感染轉重症風險,但疫苗保護力病不是百分之百,無論接種前、後都應繼續遵守目前預防新冠肺炎的生活指南,戴口罩、勤洗手、不接觸保持社交距離,保護自己,就是保護他人,減少身邊所愛的人暴露在病毒威脅中。
出處/康健雜誌 文/張曉卉